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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伊丝·塔基特漫长的初度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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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伊丝·塔基特漫长的初度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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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林格
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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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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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7, 2023 04:16 PM
洛伊丝·塔基特从哈斯科姆女士的学校毕业,在58个人的班级里她排名第26,于是她的父母想着,接下来的这个秋天是时候让她走出校园见识见识这个他们称作“社交界”的存在了。
所以他们在豪华的皮埃尔五星级大酒店为她安排了一场花费高昂的宴会。除了几位得重感冒和“最近身体不太舒服”的弗雷德外,大多数行业的显贵都参加了这场宴会。
洛伊丝身穿一件白色连衣裙,胸前别着一枚兰花胸针,脸上带着一种相当可爱又略显拘谨的微笑。年长的绅士客人们说,"她可真是个塔吉特家的人吶";年长的女士们说,"她实在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年轻的女士们说,"嘿,看看洛伊丝。真是个美人呀。她的头发是怎么弄的?";而年轻的先生们说,"酒呢?"
在那年冬天,露易丝尽她所能地和那些曼哈顿最为上镜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常常在斯托克俱乐部的上帝与沃尔特·温切尔区喝着由威士忌和苏打水混合成的饮料。她做得并不差,她的身材苗条,穿着昂贵且有品位,而且被认为是一位有着智慧的姑娘。那是智慧开始成为一种时尚的第一个季节。
到了来年春天,洛伊丝的叔叔罗格答应给她一份工作,在他的一间办公室里当前台接待员。
这是洛伊丝登场打算去做些什么的第一个重要年份。
萨利·沃克每晚都在阿尔贝蒂俱乐部唱歌;菲儿·默瑟在设计服装或其他的什么东西;艾莉·坦布尔斯顿在参加一些试镜。所以洛伊丝接受了罗杰叔叔市中心办公室担任前台接待员的工作。
当她突然听到艾丽·波德斯、维拉·加利肖和库奇·本森正打算出海巡游到里约时,她工作了足足有11天,请了三个下午的假。这消息传到洛伊丝这时是在星期四晚上。每个人都说在里约热闹极了。
第二天早上洛伊丝没有再去工作。相反,她决定坐在地板上把她的脚指甲涂红色指甲油,这时候她的脑袋里在想:来到罗杰叔叔市中心办公室的大多数男人都是一群笨蛋。
洛伊丝和女孩们一起出海,在秋初回到曼哈顿——依旧单身,体重增加了6磅,而且不再和埃莉·波德兹说话。
接下来的一年里,Lois在哥伦比亚大学修了几门课程,其中包括荷兰和佛兰芒画家、现代小说技巧和日常西班牙语。
来年春天,在斯托克俱乐部还放着空调的时候,洛伊丝陷入了爱河。他是一个个子高高的公关代表,名叫比尔·特德顿,声音低沉而浑浊。他显然不是塔基特夫妇希望女儿带回家的如意女婿,但洛伊丝认为他就是她的如意郎君。
她陷得很深,而比尔,这位自从离开堪萨斯城身边就不缺情人的人,他正锻炼自己深情地看向洛伊丝,好看见那扇通往她家族金库的大门。露易丝成了特德顿夫人,而塔基特夫妇对此并没有做太多阻拦。
对于父母来说,如果你的女儿选择了一名冰淇淋销售员而不是一位优秀的上流阶层男孩,那么再大肆宣张就是不合时宜的了。当然,每个人都知道,公关代理人就是冰淇淋销售员,没什么两样。
露易丝和比尔在萨顿广场租了一套公寓。三室一厅,带一个独立的小厨房,壁橱大得足以容纳洛伊丝的所有裙子和比尔的阔肩西装。
当她的朋友问起她是否开心,洛伊丝总是回到“开心极了”。但她并不是十分确定自己是不是开心极了。
比尔有最华丽的领带架;穿着奢华的平纹衬衫;当他打电话和人交谈时,他是如此令人惊叹,如此娴熟;他挂裤子的方式也是如此迷人。而且,他对于——你懂的——所有事情都是那么贴心,只是······接着洛伊丝突然确信她确实是开心极了,因为在他们结婚不久后的一天,比尔爱上了洛伊丝。
在某天早上,比尔起床打算去工作,在临走前他看向床的另一头,看见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露易丝。她的脸紧紧地挨着枕头,脸色浮肿,睡相糟糕,嘴唇干裂。她的脸色从来没有这么差过——而在那一刻,比尔爱上了她。从前他遇见的女人,她们从来不让他仔细打量她们早上什么模样,他已经习惯这一点。他盯着洛伊丝看了许久,想着她下电梯时会是怎样一副模样。在地铁上时他想起在那天晚上,洛伊丝曾问过他的一个糊涂问题,这让比尔不禁在地铁上笑出声来。
那一晚当他回到家,洛伊丝正坐在安乐椅上。她脚上穿着一双红色拖鞋,双脚蜷缩在椅子下。她只是坐在那儿修指甲,听收音机里桑乔的伦巴舞曲。看着她的模样,比尔从未如此快乐过。他想要跳起来。他想要咬紧牙关,然后让那疯狂的、声调最高的、代表他狂喜的声音释放出来——但他不敢,他会为破坏这样一幅画面而遭殃的。
他不能对洛伊丝说,“洛伊丝。从第一眼我就爱上你了。我过去认为你只是一个卖相不错的小花瓶。我娶你只是为了你的钱,但是现在我再也不在乎那些钱了。你是我的女孩、我的甜心、我的妻子、我的宝贝。噢,天哪,我是幸福的。”
当然,他不能这么对她说;所以他只是非常随意地走向她坐着的地方。他弯下腰来亲吻她,轻轻把她拉起来,“嗨!怎么了?”
两人一同在房间里跳起伦巴。
自从比尔发现自己对洛伊丝的爱以来,这五十天里,洛伊丝甚至站在萨卡斯(Saks)的手套柜台前时都会情不自禁地哼起“跳起比津舞来”(Begin the Beguine)。她开始喜欢上她所有的朋友。她朝第五大道上指挥交通的指挥员微笑,当她递给他们纸钞时,她抱歉自己身上没带零钱。她在动物园里散步。她每天同母亲煲电话粥。母亲,对于她来说变得如此伟大;而父亲,她也注意到他工作太过辛苦。他们应该去度个假。或者至少这个星期五晚上,上这来吃顿晚餐,一顿心平气和的晚餐,没有任何争论。
在比尔爱上洛伊丝的第六十天,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第六十个晚上,比尔正坐在安乐椅上,而洛伊丝坐在他大腿上,头贴着他的肩膀。收音机里闹腾着Chick West美妙的管弦乐。Chick用他那装了弱音器的号角,吹起那首动人的老歌——“烟雾笼罩着你的双眼“(Smoke Gets in Your Eyes)——的副歌部分。
“噢,亲爱的。”洛伊丝轻声说道。
“宝贝,”比尔温柔回应。他们不再紧紧相拥。洛伊丝换了一个位置,把她的头靠在比尔宽阔的肩膀里。
比尔从烟灰缸里拾起他的烟头。他没有把它熄灭,而是用手指夹住它,就像夹着一支铅笔,然后在洛伊丝手背上方比划微小的圆圈。
"最好别这样," Lois调笑着警告道,“烫,好烫!”
但是比尔就好像什么也没听见,他故意,尽管显得漫不经心地继续做着这件好像他非做不可的事情。洛伊丝吃痛地尖叫起来,整个人从安乐椅上弹起,疯了一样跑出房间。比尔敲打着浴室的门,但是洛伊丝已经反锁。
“洛伊丝,洛伊丝,宝贝,亲爱的。老天爷作证,我真的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洛伊丝,亲爱的,快开门。”
在浴室里,洛伊丝坐在浴缸边上,盯着洗衣篮。她用右手捏着另一只受伤的手,仿佛压力可以止住疼痛或撤销已经发生的事情。在门的另一边,Bill的嘴唇干燥但一直对她说着话。
“洛伊丝,洛伊丝。天哪,我告诉你了,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洛伊丝,看在老天爷的份上,你快开门。求求你了,快把门打开。”
终于洛伊丝走了出来,投入比尔的怀抱。
但是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在一个礼拜后,这次不只是用一个烟头。在一个星期天早上,比尔正在教洛伊丝如何挥舞高尔夫球棍。洛伊丝也想打高尔夫球,因为每个人都说比尔的高尔夫球打得棒极了。他们两个人都穿着睡衣,光着脚,玩得不亦乐乎。两人先是傻笑,然后亲吻,然后大笑起来,有两次两人不得不坐下来,因为他们笑得是如此开心,笑得已经直不起腰。突然,比尔将他球杆的一端甩在了洛伊丝裸露着的脚上。幸好他甩偏了,因为他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来甩这一棍。
在那件事发生以后,洛伊丝搬回了娘家,回到她原来的那个旧卧室。她的母亲给她买了新的家具和窗帘,当洛伊丝能够走路以后,她的父亲立即给她一张一千美元的支票。
“给你自己买几件衣服,”他告诉她。“去吧。”
于是露易丝去了萨克斯和邦威泰勒,在那花掉了那一千美元。这样她就有了很多衣服可以穿。那个冬天纽约并没有下很多雪,而中央公园看上去依然不那么对劲,但天气非常寒冷。
一天早上,从她面向第五大道的窗户望出去,洛伊丝看到有人在遛一只铁丝毛的梗犬。她心想,"我想要一只狗"。所以那天下午,她去了一家宠物店,买了一只三个月大的苏格兰犬,她给它戴上鲜红的项圈和皮带,坐在出租车里把这只呜咽喊叫着的动物带回家。
“很可爱,不是吗?”她问门房弗雷德。弗雷德拍了拍小狗,说它确实是个可爱的小家伙。
"格斯,"洛伊丝高兴地说,"你见过弗雷德啦。弗雷德也见过格斯啦。"
她把小狗拉进电梯。“进去,走,古斯,”洛伊丝说。
“进去呀,小可爱,走。对。你就是个小可爱呀,就是你。小可爱。”古斯站在电梯中间瑟瑟发抖,把地板给尿湿了。
几天后,洛伊丝把它送走了。在格斯一直拒绝接受居家训练后,洛伊丝开始同意她父母的观点:在城市里养狗是很残忍的。在她送走格斯的那个晚上,洛伊丝告诉她的父母,等到春天再去里诺是愚蠢的,最好是现在就去。
于是,在一月初,洛伊丝坐着飞机飞往西部。她住在里诺郊外的一个度假牧场,结识了来自芝加哥的贝蒂·沃克和来自罗切斯特的西尔维亚·哈格蒂。贝蒂·沃克,她的洞察力就像橡胶刀一样深入,她给洛伊丝讲了一些关于男人的事情。西尔维娅·哈格蒂则是一个有着矮胖个子的小姑娘,一头棕发,从不说太多话,但她能喝下比洛伊丝所认识的任何女孩都多的威士忌苏打水。
当他们的离婚程序都办完后,贝蒂·沃克在里诺的巴克莱酒店举办了一个派对。牧场上的男孩们都受邀参加,而帅气的雷德对着露易丝大献殷勤——以一种友好的方式。"离我远点!" 露易丝突然对瑞德大喊。每个人都说露易丝很难对付。他们不知道她害怕那些长得高大、帅气的男人。
当然,她还是再次见到了比尔。大概在她从里诺回来两个月后,当她在斯托克俱乐部时,比尔在她这张坐下。 “嗨,洛伊丝。” “嗨,比尔。我想你最好别坐这。” “我一直在心理咨询师那接受治疗。他说我会没事的。” “我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比尔,我在等别人,请你离开。” “你能和我吃一顿午饭么?有时间的时候 “你愿意和我一起吃个午餐吗”比尔问。 “比尔,他们马上就要进来, 请离开。” 比尔起身。“我能打电话给你吗?”他问。 “不行。” 比尔离开,米迪·韦弗和莉兹·沃森坐过来。露易丝点了一杯威士忌苏打水,她喝完,然后又喝了四杯类似的酒。当她离开鹳鸟俱乐部时,她已经醉得不行了。她走啊走,走啊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最后她在动物园的斑马笼子前那张长椅上坐下。她坐在这,一直到她觉得自己已经清醒过来,双脚也已经不再颤抖,然后才回了家。
家是一个有父母的地方,就像收音机里有新闻评论员,除此之外还有尽心尽力的女仆,她们总是绕到你的左边,把一小杯冰镇的番茄汁放在你面前。吃了晚饭以后,当洛伊丝挂断电话,塔基特太太放下书本抬起头来问,“谁打来的?卡尔·卡夫曼吗?亲爱的?”
“对,”洛伊丝说着坐下来,“一个大傻子。” “他可不是个傻子。”塔基特太太反驳道。卡尔·卡夫曼是个脚踝粗大、个子矮矮的年轻男子,他总是穿白袜子,因为彩色袜子会衬得他脚特别难看。卡尔·卡夫曼什么都知道,如果你打算在星期六开车去看什么比赛,卡尔会问你打算走哪条路线。如果你说,"我不知道。我猜是26号公路吧,"卡尔会急切地建议你改走7号公路。他还会拿出笔记本和铅笔,为你画出整个路线。你会为他如此大费周章而深表感谢,而他会迅速点头,提醒你不要因为任何事情而在克利夫兰高速公路上转弯,尽管有路标提示你这么做。当卡尔收起他的笔记本和铅笔时,你总会觉得对他抱有一点歉意。
在洛伊丝从里诺回来的几个月后,卡尔向她求婚。他以否定的方式向她提出。他们刚刚从华尔道夫酒店的慈善舞会回来,卡尔的车子没电了,发动不起来,他开始为此事大动干戈,但洛伊斯说:“冷静点,卡尔。我们先抽根烟吧。”他们坐在车里抽着烟,就是那时候卡尔向洛伊丝提出求婚的。
“你不会嫁给我的,你不会的,是吗?洛伊丝?”
洛伊丝一直瞧着他抽烟。他没有把烟吸进肺里。
“哇,卡尔。谢谢你这么问我,你是如此贴心。”关于这个问题洛伊丝在心里想了许久,但她从来不打算给出一个答案。
“我会尽我一切所能来让你开心的,洛伊丝。真的,我会尽我一切所能。”
他在座位上调整了一下姿势,洛伊丝看见他白色的袜子。
“谢谢你这么问我,卡尔,”洛伊丝说。“但是我现在暂时还不想考虑婚姻。”
“好吧。”卡尔迅速回答道。
"嘿,"洛伊丝说,"第五十和第三大道上有一个修车店。我和你一起走过去吧。"
接下来第二周的某一天,洛伊丝与米迪·韦弗在斯托克餐厅共进午餐。在整个对话中,米迪·韦弗基本要么是在点头,要么是在弹烟灰。洛伊丝告诉米迪她一开始觉得卡尔就是个傻蛋。嗯,不是完完全全傻蛋一个,但也,呃,足够傻,米迪懂洛伊丝说的。米迪点点头,然后弹弹烟灰。但他不是一个傻瓜。他只是敏感而又腼腆,又那么贴心。还特别的聪明。
米迪知道卡尔真的经营着库夫曼父子公司吗?是的,他真的经营着这家公司。而且他也是一位了不起的舞者。他真的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如果不用水梳理的话,它实际上是卷曲的。那可真的是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呀。而且他也不胖,他很结实。而且,他是那样贴心。
米迪·韦弗说,“嗯,我一直都很喜欢卡尔。我觉得他是一个正派人。”
在坐出租车回家的路上,洛伊丝想到了米迪·韦弗。米迪是多么好呀,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那么聪明——很少有人是聪明的,那种真正的聪明,但是米迪是。米迪是那样完美。露易丝希望鲍勃·沃克能与米迪结婚,米迪对那个家伙来说实在是优秀得过头了。
洛伊丝和卡尔在那个春天结婚了。两人结婚后不到一个月后,卡尔就不再穿白袜子了,他也不再穿翼领礼服衬衫,也不再给人们指路,让他们别走岸边那条路去马纳斯泉——如果别人想走那条海岸路线,就让他们走去吧,洛伊丝告诉卡尔。她还告诉他不要再借钱给巴德·马斯特森。还有,当卡尔跳舞时,请他的舞步跨得再大一点。如果卡尔去注意的话,只有矮胖的人在地板上踏碎步。露易丝还告诉卡尔,如果他再在他的头发上涂任何油腻的东西,她会生气的。
他们结婚还不到三个月,洛伊丝就开始在早上11点去看电影了。她坐在影院的包厢里,一支又一支地抽着烟。这比要坐在那该死的公寓里要好。这比要见她母亲面要好——这些天来,她母亲的词典里只有四个字:"你太瘦了,亲爱的。"。
去看电影也比见到那些女孩好。事实上,Lois无论去哪里都会碰到她们中的一个,而她们都是一群笨蛋。
所以洛伊丝早上11点就来到了影院。她会坐在那看完电影,然后去女厕所里梳理头发,化上新的妆。接下来她会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然后问:“好吧,见鬼,现在我该干什么去?”有时候洛伊丝接着去看另一场电影。有时候她去购物,但是这些天她很少见到有自己想买的东西。
有时她会遇到Cookie Benson。当洛伊丝回想起来,库奇曾是她的朋友中唯一一个拥有智慧的人,她真的拥有智慧。库奇是个棒极了的女孩,她很幽默。洛伊丝和库奇,两人可以在斯托克俱乐部里坐上几个小时,讲上一些黄色笑话,说他们朋友的坏话。库奇是简直是完美。洛伊丝纳闷,不明白自己以前怎么从来都没喜欢过库奇。一个正派的,聪明的人就应该像库奇那样。
卡尔经常向洛伊丝抱怨他的脚。一天晚上,当他们坐在家里时,卡尔脱下他的鞋子和黑袜子,仔细检查他光着的脚。他发现,洛伊丝正盯着他看。
"它们痒得不行,"他对洛伊丝笑着说。"我就是不能穿有颜色的袜子。"
“那是你的想象。”洛伊丝告诉他。
“我父亲也有同样的问题,医生说这是一种湿疹。”
洛伊丝试图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你为这事操心得这么夸张,你倒像得了麻风病似的。”
卡尔笑了起来。"不,"他说,仍然笑着,"我不太可能觉得这是麻风病。" 他从烟灰缸里拿起他的香烟。
"好家伙,"洛伊丝说,强迫自己笑了一下。"你吸烟时为什么不吸进肺里去?如果你不吸进去,你吸烟有什么意思?"
卡尔又笑了,并检查了他的烟头,好像他的烟头可能与他不把烟吸进去有关系。
“我不知道,”他说,笑着。“我只是从来没这么做过。”
当洛伊丝发现自己怀孕时,她不再那么频繁地去电影院。她开始经常与母亲在Schrafft's餐厅共进午餐,她们在那里吃蔬菜沙拉,谈论孕妇的服装。公交车上的男人们都起身给洛伊丝让座。电梯操作员在和她说话时,他们毫无特色的声音里带上了一种新的尊重。怀着好奇心,洛伊丝开始偷看婴儿车是怎样的。卡尔总是睡得很沉,从未听到洛伊丝在睡梦中哭泣。
当宝宝出生时,人们普遍认为他很可爱。他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孩,有着小小的耳朵和金黄色的头发,它为所有喜欢看着婴儿流口水的人甜甜地流着口水。洛伊丝爱他,卡尔爱他,卡尔的父母也爱他。总而言之,他是一个最为成功的造物。而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洛伊丝发现。她对托马斯·吉特·库夫曼怎么亲也亲不够。她对他的小屁股也拍不够。她对他说话也怎么也说不够。
“是哒。某个小宝宝要得到一张洗澡盆啦。是哒,小宝宝要得到一张漂亮的洗澡盆。贝莎,水放好了吗?”
“是的。小宝宝要到洗澡盆里去了。贝莎,水太烫了。我不管,贝莎。水太烫了。”
有一次,卡尔终于及时赶回家,刚好看见汤米在洗澡。露易丝把她的手从科学浴缸里拿出来,湿漉漉地指着卡尔。
“汤米,那是谁呀?那个个子高高的人是谁呀?汤米,你认识他吗?”
“他还不认识我呢,”卡尔说,但是语气里带着期许。
“那是你的爸爸。那是你的爸爸,汤米。”
“他完全不知道我是谁呢,”卡尔说。
“汤米。汤米,看妈妈指的地方。看向爸爸,看向那个个子高高的人,看哪,看爸爸。”
那年秋天,洛伊丝的父亲给了她一件貂皮大衣,如果你住在第七十四街和第五街附近,那么在很多个星期四里,你都可能看到洛伊丝穿着貂皮大衣,推着一辆黑色的大马车穿过大道进入公园。终于她做到了。而当她做到时,每个人看起来都知道她做到了。屠夫开始给洛伊丝他能够给出的最好折扣。出租车司机开始向她讲述他们孩子患了百日咳。女仆贝莎开始用湿布而不是掸子打扫。可怜的库奇·贝森开始在哭闹中从斯托克俱乐部给洛伊丝打电话。女士们开始更仔细地看露易丝的脸,而不是她的衣服。剧院包厢里的男人,当他们俯视观众席上的女人,总会会单独注意到露易丝,即使没有其他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喜欢她戴眼镜的方式。
事情发生在那之后——年轻的小托马斯·塔格特·库夫曼在睡梦中翻了个身,用一条毛茸茸的羊毛毯子扼杀了他自己的小生命——他才大约六个月大。
一天晚上,那个洛伊丝不爱的那个男人坐在他的椅子上,凝视着地毯上的花纹。洛伊丝刚从卧室出来,她在窗前站了将近半个小时。她坐到了卡尔对面的椅子上。他从未显得如此愚蠢和粗俗。但是有些事情洛伊丝必须对他说。突然间,她说出了那句话。“穿上你的白袜子。去吧。”洛伊丝平静地说。“穿上它们,亲爱的。”